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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常有重复淬火的情况,第一次淬火失败或回火过度均要重新淬火或回火。反复淬火易产生淬火裂纹,因反复淬火使淬火应力累加,并使结晶粒变粗,淬火性增大。变形及淬裂机会也就增多。
JIS规定热处理(实际上为淬火)之重复以2次为限(JIS G0303检查通则,机械性能的再实验项),包括最初1次共为3次。
至于回火则不限次数,达到所要求的硬度或强度就行。
如在淬火与淬火之间施行退火则另当别论。如果淬火过程中不经中间退火(或工程退火)而反复淬火时,变形量将会增加,若多次反复淬火时累积而变为球形状,最后发生龟裂现象,故其重复淬火以2次为限。若实施中间退火则虽非无限,但重复多次仍然无妨。由于重复越多越易淬火,需要更加注意淬裂与变形。
高速钢等如不经退火而反复淬火则晶粒变的粗大而脆弱在剖面上出现一种魚鳞状剖面,称为鳞剥(fish scale),此剖面也有呈现如大理石状,也称为大理石花纹剖面(marble fracture)。发生鳞剥之高速钢,其硬度虽然没有明显变化,但一般会变脆,必须注意避免此缺点。
反复淬火表示淬火技术不成热,宜多加磨,务必作到淬火一次即成功。
一般反复回火处理过程大致如下:
(1)先将被处理钢件加热至奥氏体化温度。
(2)淬火于200℃或稍高温度之热浴中恒温保持直到全部恒温态完成。
(3)立即投入更高温之热浴中,将恒温转变所生成贝氏体回火。
这种沃斯回火再回火的最大特点在于恒温转变用热浴的温度较低,冷却速度较快,因此对于较大型钢件也可施行沃斯回火,而且由于所得为回火贝氏体组织,因此其机械性能也更优异。
回火须注意回火温度,施行提升阶段式的重复回火,以求得所要的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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